即刻穿搭 · 法律文本

会员服务协议

生效日期:2026 年 9 月 22 日  ·  版本:v1.0  ·  更新日期:2026 年 9 月 22 日

运营者:苏州无主之地科技有限公司  ·  备案号:苏ICP备2026023418号-4A  ·  联系邮箱:545441753@qq.com

请你在购买前仔细阅读:本应用的付费服务采用积分制(充值积分 → 消耗积分使用 AI 生成功能), 积分属于虚拟道具,不可提现、不可转让、不可兑换现金;积分一经消费不支持退款, 未消费部分可按本协议第七条申请退款。当前不提供自动续费/连续包月服务。

目录

一、协议主体与适用范围

本协议是你与苏州无主之地科技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"我们")就「即刻穿搭」(HarmonyOS 应用,包名 com.nolord.AI_Clothes)中的付费增值服务所订立的协议。

本协议是《隐私协议及用户协议》的组成部分。就积分购买、消耗、退还等事项,本协议有特别约定的,以本协议为准;本协议未约定的,适用《隐私协议及用户协议》。

你在应用内点击购买、完成支付,或使用积分兑换 AI 生成服务,即视为你已阅读并同意本协议。

二、定义

三、服务内容与积分获取

3.1 计价口径

本应用的积分计价口径为:1 元人民币 = 10 积分(即 1 积分对应 0.1 元)。其中「积分包 · 小」为 15 积分 / ¥1.50,一次购买即可完成一次效果图生成(12 积分/次)。

3.2 积分包与价格

实际支付金额以华为应用内支付收银台展示的本地化价格为准;下表为当前商品清单。
商品商品 ID到账积分参考价格商品类型
积分包 · 小points_1515 积分¥1.50消耗性商品(可重复购买)
积分包 · 中points_6060 积分¥6消耗性商品(可重复购买)
积分包 · 大points_300300 积分¥30消耗性商品(可重复购买)

支付由华为应用内支付(IAP)完成,我们不接触你的银行卡号、支付密码等支付信息;订单校验在服务端完成,校验通过后积分实时到账。你可以在应用内「我的 → 我的积分 → 积分明细」查看余额与流水。

3.3 其他获取方式

我们可能通过运营活动、新人礼、签到等方式赠送积分;赠送积分的数量、有效期与使用范围以活动页面说明为准。赠送积分与付费积分在使用上同等对待。

四、积分消耗标准

下表为当前生效的消耗标准(单位:积分)。生成前,客户端会在按钮或确认弹窗中展示本次消耗,以展示值为准。

功能消耗积分说明
穿着效果图(单品试穿 / 搭配穿着效果图 / 公共穿搭试穿)12每次生成 1 张效果图
OOTD 写真(穿搭日记写真生成)4每次生成 1 张写真
AI 拆件入库(一张图拆出多件单品并入库)3单件快路径同样按此计费
拍照入库、衣橱整理、穿搭日记打卡、公共穿搭浏览、搭配说明文案0(免费)不消耗积分

关于暂未提供的功能:「单品试穿视频」「搭配旋转视频」「背面平铺图 / 背面穿着效果图」等生成能力当前已下线、不对用户提供(客户端不展示入口,服务端在扣费前即拒绝请求,不会产生任何扣费)。如未来恢复上线,我们将提前在本页面公示其消耗标准。

五、扣费、失败与退还

六、自动续费说明

七、退款与发票

7.1 退款规则

7.2 发票

你可以发送邮件至 545441753@qq.com 申请开具发票,请提供订单号与开票信息;我们依法为你开具相应发票。

八、使用限制与行为规范

积分及由积分兑换的服务仅限你本人在本应用内使用。你不得:

出现上述行为时,我们有权冻结相关积分、限制功能、暂停或终止账号服务,已消费部分不予退还,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。

九、积分有效期

当前积分不设有效期,可长期使用。如未来调整为设置有效期,我们将提前 30 天在本页面及应用内公示,并保证你已购买的积分在新规则生效后仍有合理的消耗时间。

十、服务的变更、中止与终止

十一、未成年人

本应用的付费服务面向成年人。未满 18 周岁的用户应在监护人同意并陪同下使用,且充值行为须经监护人同意;未满 14 周岁的儿童不得自行充值。监护人如发现未成年人在未经同意的情况下充值,可按 7.1 条申请退款。

十二、免责与责任限制

十三、协议更新

本协议更新后我们将在本页面公示并更新"更新日期";涉及价格、权益、退款规则等实质性变更时,我们会以应用内弹窗等显著方式提醒你,并再次征得你的同意。

十四、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

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法律。因本协议产生的争议,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;协商不成的,任何一方均可向我们住所地(江苏省苏州市)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。

十五、联系方式

运营者:苏州无主之地科技有限公司

客服与退款邮箱:545441753@qq.com

响应时限:收到你的请求后 15 个工作日内答复

备案号:苏ICP备2026023418号-4A